失业补助金领取条件怎么办理
失业补助金领取条件怎么办理,很多人都会有失业的情况,在失业一段时间后没找到工作有些人就想要申请失业金,但是不知道失业金的领取是需要什么条件,下面小编分享失业补助金领取条件怎么办理,一起来看下吧。
失业补助金领取条件怎么办理1
方法和步骤
一、失业保险待遇的享受条件:
二、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的。
三、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包括以下情形:
1、终止劳动合同的;
2、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
4、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劳动者解除劳
5、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6、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期限:
1、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报受理其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备案。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人员应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受理其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
2、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3、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24个月;失业人员因当期不符合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的,原有缴费时间予以保留,重新就业并参保的,缴费时间累计计算。
失业补助金领取条件怎么办理2
失业人员办理
一是网上办理:访问青岛就业网,依次点击“我要办事--个人业务--失业登记”,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填写申请失业登记信息,提交成功后即可办结。
二是手机办理:安装并打开“青岛人社”手机APP,选择“掌上就业”,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填写申请失业登记信息,提交成功后即可办结。
三是现场办理:携带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就近到市、区(市)、街道(镇)等任一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现场申请办理失业登记。
根据失业保险政策,个人申领失业保险金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己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的,剩余未享受的失业保险金月数予以封存,且失业保险缴费时间重新计算;其再次失业后,如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新增的失业保险金月数可与前次封存的失业保险金月数合并计算,但最长不超过24个月。个人申领失业保险金前,需先通过青岛就业网、青岛人社手机APP、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等任一方式办理失业登记。失业登记办结后,网站、手机APP或工作人员会主动提醒并引导办理后续的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
此外,韩红星也提到,为了在疫情期间加大对失业人员的生活帮扶力度,保障个人基本生活,国务院出台了一项特殊的失业补助金政策。5月初,山东省发改委印发《“六保三促”工作方案》,提出“各统筹地区根据失业保险基金承受能力,按不高于参保地失业保险金标准的80%,按月发放失业补助金,最长6个月,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的原则性要求。根据法律法规,失业保险政策,必须由省级人民政府制定和发布。目前,省人社厅已代省政府拟定了实施细则。待省上正式文件发布后,青岛市将第一时间贯彻落实,让这项惠民政策快速落地见效。